隐形加班、请假焦虑……涉职场新类型维权案例频现

我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先藕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3年05月08日  06版)

  •     视觉中国供图

    “很少享受过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因为假期都被工作占据了……”日前,90后职场青年赵琳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吐槽”,有时候正享受假期,也要在工作的微信群里回复信息。

    记者发现,社交媒体上像赵琳一样有类似经历的网友不少,还有一些网友总结出“非必要不请假”,请假时的心理阻力,被称之为“请假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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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国多地法院发布了一些涉隐形加班、“请假焦虑”等职场新问题的案例,有法律界人士提醒,职场年轻人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同时要注意身在职场自身行为同样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遭遇隐形加班维权的正确方式

    “非工作期间,在微信或钉钉等软件与客户或同事沟通交流,也算加班吗?”2022年,李玲与公司对簿公堂,庭审中她的疑问,道出了很多身在职场中的年轻人的疑问。

    2019年,李玲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作为运营部门负责人,她不仅需要完成搭建运营组织构架、负责程序整体运营等本职工作,还被公司领导要求“下班期间、休息日也得多看看微信群,及时回复客户信息”。

    3年间,下班后还要回复客户消息逐渐成为李玲的常态。2022年3月31日,她的劳动合同到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她梳理了自己的工作时长,看着自己的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截图,她发现,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自己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延时加班共计140.6小时,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397.9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57.3小时,公司并未向其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时福茂表示,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指的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或工作相关的活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终审判决认为,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性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综合考虑下,北京三中院判定该公司支付李玲加班费3万元。

    君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金宇分析说,劳动法赋予了打工人对超时加班说“不”的权利,其中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他看来,公司加班应当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只有员工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员工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任何人不能剥夺。

    遭遇不合理的加班要求,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何金宇认为,一些劳动者遇到维权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监管难等问题,关键在于取证困难。

    案件审理中,李玲提交了聊天记录、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证明了加班事实的存在,她还提交了《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以此证明公司安排她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定期加班。

    何金宇提示,无论是工作还是在休息时间处理工作事务,都应当做好工作记录,留存相关凭证。另外还要尽可能量化加班时长,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工作内容如果具有周期性、固定性特点,才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加班,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加班费。

    拒绝“请假焦虑”尚需制度保障

    最近,“请假焦虑”话题登上了热搜,这指的是部分职场年轻人因为种种原因向用人单位请假时,有心理阻力。有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就该话题发起投票,近3万人参与,1.2万人称自己“一请假就焦虑”。有人说“不敢请假”,担心请假会给领导留下不好印象;有人说“不会请假”,怎么开口就要纠结半天;还有人说“不能请假”,工作量大,总是忙不完。

    休息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自行行使、支配,他人包括用人单位都无权干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介绍,目前,我国劳动者享受的假期主要包括:病假、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特定事由假(如丧假)、探亲假等,劳动者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带薪年休假、产假、婚假、探亲假。病假和特定事由假,劳动者也可以在特定情形下,向用人单位申请休假。

    有这样一个案例:北京某公司员工许某某以“头晕颈椎病行动不便”需“卧床静养”为由,向领导请了14天病假。其后,他去了海南。此事被公司领导知道,于是,公司以其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有违诚信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许某某声称自己去海南不是旅游,是去养病,并要求公司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损失近62万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某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和基本劳动纪律,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者请假需要按照所述事由去享受假期。”王天玉表示,劳动者请假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022年年初,因父亲病重,37岁的李光向公司请假一周,陪护父亲。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他离开工作岗位,照看病危父亲,随后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年2月底,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定,公司在明知其父亲重病的情况下,仍以请假材料不全,未经审批为由,要求李光到岗,没有尽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照顾义务,机械管理,未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公司应支付李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时福茂分析认为,没有设定标准的请假流程、假期的定义不清楚、公司固有的文化等问题都会造成劳动者的“请假焦虑”,使得劳动者无法享受合法合理的休息时间。以事假为例,他在实践中发现,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没有请假标准指引,导致劳动者不了解什么情况下应该或者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应是什么程序,用人单位也不知道批准与否的标准如何掌握。他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指引,这样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效率,也能让劳动者按照流程合理休假。

    职场新人切记勿踩法律红线

    “因初入社会经验不足,职场新人的劳动纠纷相关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孙霜悦介绍,涉及90后的劳动争议案件占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的60%左右。

    职场新人容易掉进哪些“坑”?孙霜悦发现,劳动者的诉求一般集中在索取工资报酬、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以及未休年休假要求经济补偿等。“这些年轻人从事的工作多为一些新兴行业,如文娱产业、App平台等。他们大多从事与传统行业不同的职业,如主播、视频剪辑师、Java工程师等。”

    孙霜悦提醒职场新人注意,在职场中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作为劳动者还应履行忠诚勤勉义务。例如,杜绝简历造假、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后应避免发生违约行为。

    “发生纠纷后,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避免冲突扩大。”孙霜悦说,用人单位若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投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以到社保基金中心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因劳动关系解除等产生纠纷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孙霜悦表示,年轻人在工作中应本着与用人单位“双赢”的心态工作,若双方产生纠纷,也应诚信、客观、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身为劳动者的职场新人要充分考量劳动争议‘一裁两审’的时间机会成本,合理选择维权方案,切忌为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因败诉遭受损失。”

    (文中所涉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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