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2年11月24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发布。教育考试院提醒,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根据实施办法,凡报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统考由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实施。考试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30日发布成绩。

    对于校考,北京市要求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要严格控制校考现场考试规模,确需线下现场考试的,原则上须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北京市2023年将不为京外院校提供在京校考考点,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教育考试院强调,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艺术类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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