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省份将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3年05月26日  05版)

    本报北京5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民政部今天举行的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将统一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王金华介绍,按照国务院授权,此次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纳入扩大试点范围,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王金华表示,试点扩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扩大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重大举措,可惠及近一亿外出务工经商、求学就业的广大流动人群,既有经济效益,更有社会效益;有效回应了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诉求的现实需要,未列入前期试点地区的群众要求异地办理的呼声非常强烈;首批试点积累了成功经验,为扩大试点范围奠定了良好基础。

    王金华介绍,《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试点启动后,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首批和此次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现实需要,通过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加强基础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为“全国通办”打下坚实基础。“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范围通办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民政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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